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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大明律】(2/2)

者,绞刑。未遂,仗一百,放三千里。受害者若未满十二岁,不是否同意,不是否和解,以罪论

“你胡说!”

陈茂生、费纯等人,率先呼喝彩。

、嫌犯更合理。”

“崇祯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原告随宣教团下乡问演,当晚借住在被告家中。被告醉酒之后,摸原告所居卧房,对原告实施暴,还伴有殴打行为。事后,被告倒酣睡。原告穿好衣服求救,宣教团其他宣教员赶来,将未着衣的被告制服。翌日,扭送吉县衙。”

“确实如此。”宋应星说。

那是被告的衣服,有两已被撕烂,是被告挣扎时撕烂的。

宣教员极受农民

离得较近的官员和百姓,也都纷纷跟着喝彩。

但若是有人来报官,报一个理一个!

赵瀚问欧蒸:“照,此案该如何判决?”

甚至到街理:盖房、修园,若侵占街巷和路,杖责六十,勒令复原。在自家墙,把污到街上,鞭笞四十。

但是,随着纳妾者越来越多,又不断台违背的条款。比如规定官员,不得纳良家女和女为妾,不得在奉命使地方时纳妾,诸如此类以约束官员的纳妾行为。

“没有,”王元禄难以推脱,却又狡辩,“我当时喝醉了,稀里糊涂之间,自己都不知了什么。”

当然,这被有权有势者,当来钻,引诱百姓签订不合理的契约。

可惜,再好的法律也得去执行,早已成为一纸空文。

幸好,自发跑来旁听审案的,除了官吏、士和学生之外,其余大分是府城居民。

若换成几百上千的农民,此刻听到案情复述,估计会群情激奋冲上来打人。

确实,喝没喝醉,跟怎么判决无关。

士绅哗然的同时,又觉特别扯淡。赵瀚这个反贼,居然张,搞得就像是朝廷命官一样。

而且非常完善,影响了之后数百年的中国法律制定。

娥怒吼:“我当时不从,你还骂我是贱人,还用布堵着我的嘴!你还打我,我脸上的掌印,过了好几天才散!”

连城市卫生都搞不好,还能把国家治理得安定繁荣?

黄顺甫照着文件朗读,这是赵瀚修改过的稿:“原告杨娥,祖籍江西南昌,现籍吉安府庐陵县,为总兵府宣教员。被告王元禄,吉安府吉县人氏,原为吉县白沙镇镇长……”

王元禄只能说:“我愿纳杨娥为妾,请总镇从轻发落。”

赵瀚随即又大声说:“太祖皇帝是好皇帝,他的应该遵守。别看我起兵造反,若是崇祯皇帝愿意严格执行,我立即自缚去京城领死,千刀万剐也在所不惜!太祖是好皇帝,成祖是好皇帝,宪宗是好皇帝,可其余皇帝皆为昏君!大明开国近三百年,就了这三个好皇帝,老百姓怎有好日过?我又怎能不站来造反!”

赵瀚又说:“带证!”

赵瀚对于纳妾的态度,是民不举官不究,你悄悄纳妾也没法

赵瀚猛拍惊堂木,呵斥:“被告不得胡言,有规定,民年过四十而无,方可纳妾延嗣香火!”

赵瀚对黄顺甫说:“副判官陈述案情经过。”

“绞刑。”欧蒸回答。

还重视契约,经济纠纷以契约为准。

十多个宣教员被带上来,开始阐述自己当天的见闻,然后当场在证词上签字。

赵瀚突然站起来,对在场众人说:“在我治下,只认太祖、成祖二帝,只认两位圣君的法律。中的‘民’,包括官员、吏员和士!至于之后历代皇帝,颁布那些七八糟的东西,我是绝对不可能遵照的,因为有悖于太祖皇帝的!”

王元禄呼喊:“总镇,在下是举人,又过镇长,是官而非民啊。”

赵瀚冷笑:“被告不要狡辩,喝醉了便无罪?你怎不喝醉了去杀人!”

赵瀚问:“你可对案情叙述有异议?”

原告和被告,都没有下跪,只站在那里听审,赵瀚要借此案立规矩。

“好!”

赵瀚说:“带证人!”

王元禄垂丧气来,甚至用手遮住脸面。他一个举人,因为这事过堂,哪还有颜面见人?

“是。”王元禄低说。

据欧洲传教士的记载,万历以前的中国城市,净得让欧洲人瞠目结。万历以后的中国城市,臭气熏天,垃圾遍地!

“我便尼姑,也不给你妾!”杨娥怒

“嗙!”

别说什么刑事案件,就连污染街不了。

赵瀚问:“被告,这可是你的衣服?”

当中的“民”,确实包官员在内。而且嘉靖年间,还有察使以此为依据,对官员行过审判。

“嗙!”

赵瀚喝:“判绞刑,不用等到秋后,即刻押赴刑场!”

这就是,中国第一“刑上大夫”的法律,把官员也划归为“民”来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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