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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嘴角,荆刑很自然的就捕捉到了他的动作,然后一手按在他的后脑勺上,深深的落下一个吻。
等他射出来,又得去洗个冷水澡。
荆刑出门后,秦书懒洋洋的准备睡个回笼觉,结果‘黑心老板’发的老旧诺基亚收到一条短信:回来一趟,有任务。
秦书哀嚎一声,将头死死的埋进被子里,不想不干不愿意。
看着老旧但又坚强的能用的诺基亚,再看看荆刑专门给他配置的一系列电子设备,对比强烈。
给‘黑心老板’打工是没有前途滴,还是当小白脸好啊。
但又没办法脱离黑心老板,秦书难受,灰常难受。
在床上赖了一个多小时,实在是赖不下去了,再赖下去,阳光可不是一件防晒衣能抵挡的了。
秦书准备好了全套装备,养蜂人同款防晒衣,防晒帽,墨镜,还涂了防晒霜,顶着一把太阳伞。在上午十点太阳还不算太猛烈的情况下,他这一套装备称得上是丧心病狂。
在现代社会,古老的吸血鬼还保留着旧时期存在的传送阵,而且一点都不与时俱进的是,接任务必须通过传送阵回到城堡,工资也不是电子支付,而是一叠人民币。
你说它古老吧,它还有点新,你说它新吧,它偏偏又老旧的气人。
秦书早就对此无力吐槽了。
通过传送阵回到血色城堡,城堡上方的阴云似乎散了一些,华美大厅里沉重的窗帷拉开了一道缝隙,透进一点光来。
伯爵站在窗边,似乎正透过窗帘缝隙看着什么。
“大人,我回来了。”秦书弯腰低头行了一个礼,语气恭敬。
伯爵淡漠的眼睛并没有落在秦书身上,依旧看着窗外,“下去吧,去接任务,别让我失望。”
原来你对我还有过希望啊,秦书心里默默的吐槽着。
如果他将注意力分散一些在秦书身上,他就会发现,站的离他很远的秦书身上有些不对劲儿,他身上有属于血猎的味道,他的身体里沾有死敌希尔曼的血液。
但伯爵现在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窗外花园里的少女身上。
秦书毫无压力的退下的,在接任务的高塔和好友老王进行友好的会晤,“老王,好久不见。”
“找到饭票了?”老王是个看起来很沧桑的吸血鬼,他曾经有一个心爱的人类,但那个人类是他邻居的妻子。
邻居意外死亡后,他陪着邻居的妻子度过了几十年,直至对方死亡。他是一位男爵,是有初拥的能力的,但那个人类拒绝了。
说不清那个人类是否爱他,也猜不透那个人类在想什么。但老王就此沉寂。
“嗯,以后把我的血包换成钱吧。”秦书还是有些规划的,这些钱钱要用来给荆刑买礼物,生活总要有些特别的惊喜和仪式感的。
老王什么都没问,或许也觉得这不值得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