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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正和煦,微风恰拂面,我们终重逢be(3/4)

没嫌弃它身上灰扑扑的,伸手把它抱了起来,仔细查看着。

越看眉心越紧。

然后带着狗出门了。

我望眼欲穿了两个时辰,才远远看到主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身影。

他怀里抱着那只狗,看着不再那么蔫蔫的了。

主人还带回来了几包药和一些吃食。

我眼尖地发现,主人随身佩戴的荷包瘪了下去。

那里面以前是一块什么牌子。

现在不见了。

或许是弄丢了吧。

总之傻狗活过来了,主人收留了它。

主人给他起了个名字。

叫狐狸精。

嘿嘿。

傻狗。



我们一人一房一犬,就这样陪伴了十年。

我记得那天是个艳阳天,我晃悠悠地停在路边。

主人先回来,后来跟来了个青年,看着还挺好看,就是看着鬼鬼祟祟的。

呸,主人世上第一好看。

但我还是没忍住,又悄悄看了看。

嗯,好看。

除了主人第二好看。

才不是因为这么多年,我只迎接过几个人的原因。

那青年一进来,主人就头痛地扶额,心疼得我恨不得拆下一块木板把那人赶出去。

我只能尽可能为主人挡住太阳,不让他被晒到。

然后使唤狐狸精:「狐狸精,去咬他。」

狐狸精摇着尾巴,汪汪叫了两声,哧溜一下冲了进去。

我为它加油呐喊。

主人喝止了它。

狐狸精垂头丧气,呜咽了两声,最后还是妥协地任由青年抚摸它的大脑袋。

呜呜,嫉妒,我也想被主人注意到。

后来我知道,那个人叫方多病,是天机山庄的少主,脾气倒是挺好。

过了几天,主人又离开了我,我寂寞得天天欺负狐狸精,也就它傻傻的好欺负。

大约五六天后,主人带着方多病回来了。

狐狸精冲上去撒娇。

我「呸」了声,骂它谄媚。

然后赶紧抖了抖头顶的灰尘,让自己看起来更好看一些。

自从这臭小子来过一次后,他就像个阴魂不散的跟屁虫。

主人把他丢下好几次,都被他再次找了上来。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臭不要脸!

主人脸上的无奈一天比一天深,露出我从没见过的生动表情。

真——真好看,嘿嘿。

最开始我是一点都不喜欢那臭小子的,乳臭未干,嘴里还一堆鬼话,就想诓骗我那笨蛋主人。

谁稀罕帮他破案啊,主人有我和狐狸精陪着,天天不知道有多快乐,需要他来缠着闹?

可是吧,就连我也没办法昧着良心夸好吃的饭菜。

方多病一边吐槽,一边全部吃光了。

我看到主人脸上有着一些微不可查的表情变化。

主人憋着一口气:“那方少侠可以自己做,哦我忘了,方少侠身无分文,什么也做不成呢。”

哦豁,我说怎么一直缠着我主人呢,感情是身上没钱。

噗噗噗。

笑死房了。

方多病也算是知道什么叫寄人篱下,每天说话语气软得不能更软,也主动承包了洗碗、烧水之类的活。

我也稍微看他顺眼了那么一点。

后来又来了个凶巴巴死人脸的男人,把我吓得直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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