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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6(2/2)

巡察使不怒反笑:“事到临,你还敢狡辩,来啊,把犯人庞孝亲和这刁民拖去各打二十大板”,话落,四竹签掷落在地,不知是故意还是凑巧,那签都是红签。

“堂下何人喧哗?”

庞老爷闭了闭:“草民无罪!”

“明察,好一个明察”,巡察使一拍惊堂木,直指庞孝亲:“人证证俱在,你可认罪”

问话间,有衙役扛着一麻袋上来,走到堂前,把束拉开,从里一堆杂,是,兽,内脏之类的下,其中还混着不少断肢残骸,堆在一起颇占地方。

白嘉一直在观察知县和县丞的反应,那两人起先装的很淡定,这时嘴角却掩了丝笑意来,如此,他心里便有了底,这事的幕后主使,这两位必在其中,至于那巡察使是否在其中参了一脚,还有待一步确认,不过,经此一事,可知此人无疑是个四肢发达脑简单的莽夫。

这时,田松突然来,恶人先告状,:“大人,这刑事虽不是命案的主使人,却也是知情者,且还是帮凶”,当初在庞宅被姓刑的作难,他可都一笔笔的记着,此时不报,岂不可惜了。

陇朝刑法有五,其一,杖责,此刑法适用于一般的民事案,罪责不重,亦可用银钱冲抵,并不需要羁押;其二,徭役,这里特指短期短距离服役,通俗说就是劳动改造,此刑法适用于情节较严重的民事案,现判现走,并不需要逗留太久;其三,发,即长期长距离服役,发地俱是野蛮荒凉之地,可谓是九死一生,一般的刑事案及连坐之人都括在此,定罪后十日之内即刻押解;其四,斩立决,凡摊上人命官司且情节恶劣者,短则五日多则半年,即要行刑;其五,株连,是为刑法之最,寻常难见一回,凡犯此列者不是

“如此扰公堂,去”

“既是如此,那就速速把人捉拿归案”

巡察使眉皱起,一旁的师爷连忙:“是庞家另一个事,姓刑”

此时的胖已经傻了,双放空,无知无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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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声声,夜,整个县城已是万籁俱静,衙门地牢内,却是篝火通明,大陇朝的牢狱有个很奇特的现象,十室九空,不是说此间治安有多好,而是律例规定所致。

那巡察使自顾自:“近日响乡各家酒楼相继了失窃案,你可有听闻?”

主,田松,你个满粪的小人,”,刑事气急败坏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他忍了许久,终是没忍住。

墙上的白嘉鼻尖微动,他在那血气中闻到了熟悉的气味。

许是命案有了着火,心情舒畅,巡察使慢悠悠的呷了茶,靠在椅背上:“这是从庞家后院的玉笙楼内寻来的,你倒是说说,你屋内怎有这等污秽之?”

很快,两人被拖去打了板,惨嚎阵阵中,巡察使又转看向庞祝:“你可知你犯了何罪?”

“大人,草民冤枉,草民的主和小主更是冤枉,求大人明察”,刑事被押跪在地也不忘呛声。

巡察使大手一挥,立时有几个衙役上前,围观的众人自觉让条小,可怜了刑事,连番挣扎也未有,就被扭着双手押到了堂前,即使王大善想拦也拦不住,还被揍了几了衙门。

“这是?”,知县和县城饶有兴致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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