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说到这里,胖
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
“确认啊,我真的还没付款啊!也幸好钱还没给他,要不然我的钱不也被姓裴的挥霍一空?不过我签了合同的,白纸黑字,
了手印盖了公章,这可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听说其他受害人连合同都没签,就只有个QQ聊天记录和银行的付款证明。法官大人,他们的钱还能要得回去吗?”
他挠了挠
,才支支吾吾
:“可是直到今天为止,我都还没有划款吶。只因为我老婆发现了我藏了私房钱,吵着闹着要我如数上
,所以我
本就还没有履行合同。他说的那250万元的投资款,并不是我的。”
“
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邓鑫,你能否保证自己会如实作证?”
法官没有理会这个问题,转过脸去问另一
对方却并未看他。
他的私人客
好些是介绍来的,一个介绍一个,但并非每份合同都是他亲自
面负责签订。他的事业能够
得风生
起,完全靠着他在业内良好的信誉和
碑支撑。
法官其实很不想再问这句话了,因为被告只会有一
回答。
一个胖
笑嘻嘻的走
法
。
……
信誉和
碑这
东西,无形价值不可估量,但要是反噬起来,就是
再多的钱也挽不了尊。
他的辩护律师第六次朝他暗使
。
可笑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对受害人代理律师陈述的内容是否有异议?”
果不其然。
“能保证。”
律师唯有连连摇
叹气。
“就是说被告收到的250万元并不是你预备
由被告投资理财的250万元?证人,你确认吗?”公诉人追问
。
他
张万分的
盯着那个胖
。
公诉人问:“证人,被告人裴振亨声称自己收到的250万元乃是你的投资款,属于为客
正当理财的投资资金。请问被告所述是否属实?你能否提供投资款的划款证明以及相应的投资合同?”
“请法警传唤证人邓鑫
!”
“我叫邓鑫,29岁,1981年5月4日生,燕城市黄岗区盛源汽
行老板,现居燕城市黄岗区广顺路20号。”
他何尝不懂律师的意思?
“报告领导,我的确是到梧桐投资公司去签过一份投资合同。他们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嘛,我查过的,属于合法经营。而且裴振亨还上过电视,我觉得他好像
靠谱的,所以我就打算将自己的闲钱
给他帮我钱生钱,
生
,这可比存银行定期
啊。”
“法官,我已经说过了我对这一切一无所知,我什么都不知
!”他狠狠
了
僵
的脸颊,分外无力的
:“我不知
这个李明从哪里冒
来的,我也不知
他怎么会给我打款两百多万。那250万元是我的客
划给我的,我们签了投资理财合同!”
他视而不见。
他没有
过那些事情,要他坦白什么啊?稀里糊涂的担下他们指控的罪责吗?凭什么要他认罪?荒谬!
他一个有
有脸有地位的社会
英,硕士毕业的
材生,学校的荣誉,家里人的骄傲,哪里承受得了诈骗犯这样伴随一生的耻辱?!
“证人,请向法
陈述你的姓名、年龄、
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和家
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