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分卷阅读3(2/2)

说到这里,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

“确认啊,我真的还没付款啊!也幸好钱还没给他,要不然我的钱不也被姓裴的挥霍一空?不过我签了合同的,白纸黑字,了手印盖了公章,这可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听说其他受害人连合同都没签,就只有个QQ聊天记录和银行的付款证明。法官大人,他们的钱还能要得回去吗?”

他挠了挠,才支支吾吾:“可是直到今天为止,我都还没有划款吶。只因为我老婆发现了我藏了私房钱,吵着闹着要我如数上,所以我本就还没有履行合同。他说的那250万元的投资款,并不是我的。”

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邓鑫,你能否保证自己会如实作证?”

法官没有理会这个问题,转过脸去问另一

对方却并未看他。

他的私人客好些是介绍来的,一个介绍一个,但并非每份合同都是他亲自面负责签订。他的事业能够得风生起,完全靠着他在业内良好的信誉和碑支撑。

法官其实很不想再问这句话了,因为被告只会有一回答。

一个胖笑嘻嘻的走

……

信誉和碑这东西,无形价值不可估量,但要是反噬起来,就是再多的钱也挽不了尊。

他的辩护律师第六次朝他暗使

可笑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对受害人代理律师陈述的内容是否有异议?”

果不其然。

“能保证。”

律师唯有连连摇叹气。

“就是说被告收到的250万元并不是你预备由被告投资理财的250万元?证人,你确认吗?”公诉人追问

张万分的盯着那个胖

公诉人问:“证人,被告人裴振亨声称自己收到的250万元乃是你的投资款,属于为客正当理财的投资资金。请问被告所述是否属实?你能否提供投资款的划款证明以及相应的投资合同?”

“请法警传唤证人邓鑫!”

“我叫邓鑫,29岁,1981年5月4日生,燕城市黄岗区盛源汽行老板,现居燕城市黄岗区广顺路20号。”

他何尝不懂律师的意思?

“报告领导,我的确是到梧桐投资公司去签过一份投资合同。他们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嘛,我查过的,属于合法经营。而且裴振亨还上过电视,我觉得他好像靠谱的,所以我就打算将自己的闲钱给他帮我钱生钱,,这可比存银行定期啊。”

“法官,我已经说过了我对这一切一无所知,我什么都不知!”他狠狠的脸颊,分外无力的:“我不知这个李明从哪里冒来的,我也不知他怎么会给我打款两百多万。那250万元是我的客划给我的,我们签了投资理财合同!”

他视而不见。

他没有过那些事情,要他坦白什么啊?稀里糊涂的担下他们指控的罪责吗?凭什么要他认罪?荒谬!

他一个有有脸有地位的社会英,硕士毕业的材生,学校的荣誉,家里人的骄傲,哪里承受得了诈骗犯这样伴随一生的耻辱?!

“证人,请向法陈述你的姓名、年龄、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和家住址。”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