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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那么个一辈
就没走
过家门十里地的老婆
了。
那生活得难到什么程度?
别说和“九哥”比,就是路边的野狗,都比公孙兰如今的
境还要
一些。
便是要死,但凡不是实在没法
了,谁还能乐意死在个连说话都听不明白的地界儿啊?
多就是手段稍微不那么温和。
还有一张比什么迷药都更要命的脸。
就她那么个连家里活计都
不动的老婆
,谁还乐意要她?
既然不是人,凭啥要给她人的待遇?
向晓久觉得自己对公孙兰还是
好的。
向晓久给公孙兰的十三枪,也并不都是突刺。
公孙兰能恃之以行凶的,又绝对不只那一对还没来得及拿
来,就直接被向晓久连着柴堆一并踩碎了的短剑。
连敲碎她满
牙之后,都惦记着每天至少给她喝三碗粥。
是不容延误的步骤。
——她岂止是吃睡不好?
野狗好歹还能和
浪汉争
。
但还是那句话,既然畜生不如,那就活该畜生不如的待遇。
只要壮劳力能保证天天能有这么
稠的三碗粥,老婆
能舍得只为了那么一篮
栗
,就把自己换了?
何况畜生不如。
最起码的,总要她觉着,自己再
要活着,也只能将儿孙拖得快没活路了的程度吧?
都说了向晓久早已擅自越权将她开除人籍。
落叶尚且想着归
。
否则但凡有活路,谁会想死呢?
多少百姓都没能一天喝上这么三碗粥?
愿意要她的,天知
是要准备将她怎么着?
然而老婆
还是把自己换
去了。
公孙兰还擅用毒,用药。
这一回,吃不好睡不香的,就成了公孙兰。
别看老婆
没啥见识,神鬼志异乡间传说也听了不少,就从公孙兰手里接过那一篮
栗
的功夫,她都不知
给自己脑补了多少
死法了。
不用算她这个老太婆,也不用算几个还当不得劳力的小
,
公孙兰这
恶贯满盈的被抓捕归案,
而公孙兰呢?
向晓久对她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必须的。
要活生生吞吃都不是其中最恐怖的一
。
有一枪是直接横扫过去。
只不过像公孙兰这个等级的危险人
,
抓捕到手之后,废除武功和其他一切可能被她作为武
的倚仗,
向晓久倒也不是存心
待公孙兰的。
不肆意凌
畜生,并不代表要给畜生如同类一般的待遇不是?
甚至能仗着狗多势众将战败者也一并吃了。
就那么一个连人籍都没有、当
又嫌恶心的玩意儿,能还奢望着吃香喝辣、
床
卧?
还都是筷
不倒的稠稠的粥呢!
恰好扫落满嘴牙,顺带扫
一张猪
脸。
毕竟便是畜生,又或者畜生不如的玩意儿,向晓久都没有肆意凌
的兴致。
虽不是啥细粮粥,却也保证没霉没烂的。
此间百姓生活如此艰辛。
公孙兰现在别说和野狗争
,就是给她一块狗
喂到嘴边,她都咬不动了。
要知
如今这世
,一年到
辛辛苦苦
下来,就年节里
能吃些细粮
的,那都不能算是贫苦人家的了。
远的不说,就说那个老婆
,别说一天能喝到三碗,就是家里人——
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