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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而
的律所,第一次有了这么不正规的招牌,多少也会在
英们有些意见。
然而,这些都是表明的情况。
鉴于有这样的前科,玛
娜想要再找一份好的工作,绝对是非常困难的。
“啊……老板,你原来是这一个意思啊。我刚刚也不是说被打上老板的标签不好……”
平日里负责的,多半就是过过人事合同一类的简单业务。
一开始就有很多人不理解的,有更多人觉得聂广义是看上了玛
娜的脸。
把玛
娜招
事务所,也算得上是一个意外。
玛
娜连个正规的学历的没有,和事务所的其他人差别实在是有些太大。
玛
娜和公司的“分手”,是在非常不和平的情况下发生的。
是聂广义自己面试,并且亲自拍板要留下的。
事务所没有专门设立法务的职位。
聂广义没有再和卢仙娜聊,他在工作上,向来是有事说事。
小而
,代表着每一个人都是
英。
“那不行,我要是五十五分钟就完成了,岂不是显得老板给我布置的任务不够
准?”
“老板,不用五十八分零几秒那么长!你给我五十七分钟就行,保证完成任务。”
聂广义又看了一下表:“还有五十九分零二秒,你是上车在我旁边位置办公,还是自己打车回去再开始?”
只有长相在平均线以上。
因为没有
接和缓冲,很多
到一半的项目都停滞了快一个星期,给事务所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我以为,你至少能说个五十五。”
聂广义并没有真的把玛
娜告了。
样的机会,说不定我也就
槽了。可惜我都已经被打上了你的标签。”
“期待你的报告,卢仙娜。”
等公司真正发展起来,就会发现,打官司,其实是比较日常的情况。
今天这样,已经算是话多。
只有玛
娜这
毫无法律意识的助理,才会不
不顾地抛下工作,没有
接就走。
觉得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卢仙娜刚刚想要
的,就是去对接专业的大律所。
真要追究起来,玛
娜几年的工资都不够赔的。
因为有拜托同在ucl的刘西蒙帮忙照顾梦心之,聂广义还不计前嫌地给玛
娜介绍了一个boss直聘的机会。
不打一声招呼直接【为
走
敦】的玛
娜是个例外。
事实也证明,聂广义的选择是错误的。
聂广义的两家事务所,都算是小而
。
聂广义当时也是放下了狠话,说要追究玛
娜法律责任。
真正遇到了需要打官司的情况,还是要通过对接外聘的大律所,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公司的损失。
或者认为犯忌讳。
公司的法务通常不会有专业大律所的律师厉害。
扬言要让玛
娜在意大利混不下去,也是因为知
她已经去了
敦。
生意
大了,打官司是再所难免的。
国内可能还有很多企业主,是忌讳打官司的。
“你还有五十八分……”
稍微有
规模的公司,基本都有自己的法务。
但他的助理,基本都有法律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