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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大道的路口,上午十点过一刻,周书玉开门下车。旁边的红绿灯叮叮叮的响着,沈聿从车窗里看她轻快的背影。
夜里落下的雨水经过高温蒸发,路面平坦洁净,她穿着白T和浅色仔裤,脚下踩着一双帆布鞋在来往的路人之间穿行。
周书玉身上的衣服,都是他洗的。家政阿姨领三倍薪酬,二十四小时待命。但在那个时刻沈聿只想自己去做。
洗衣房装修的宽敞明亮,他站在灯光下将一件件亲手从她身上剥下来的衣服按照内外大小分开,温度与体温近似的液体从他的指缝间缓缓溢出,与她亲密无间贴合过的布料上有轻微的分泌残留。
流淌在手心里的卑劣无处遁形,他深深地呼吸着,分不清吸进肺里的空气中的气味是来自于她的身体还是自己。
这个时间点的酒店还算空荡,周书玉经过大厅时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她进了电梯后就站到角落,微信里跳出一张照片,是她走在繁华街道上的背影。
除了移动支付的功能,港城人很少使用微信,周书玉是沈聿微信里唯一的联系人。之前她将他拖进黑名单,昨晚他又趁她意乱情迷哄着她放出来,一来一回,中间隔了半年的时间。
照片里,白色T恤勾勒着周书玉纤细的肩膀,微卷的长发像黑色的瀑布一样倾泻而下,热烈日光透过长势旺盛的樟树,照亮尘埃在空气中漂浮的轨迹,在发尾形成大片的光彩,像一团热烈燃烧的火焰。
透过观光电梯的全景玻璃,刚好可以看到照片里的街道。周书玉抬起头,目光落在街头最高的那栋建筑物,3D大屏在播放一个女歌手演唱会的录像,画面下方配有字幕。
那是一首老歌,周书玉跟着哼了两句,“最动人时光 未必地老天荒
难忘的 因你太念念 才难忘”
镜头记录的画面能传递拍摄者的情绪,周书玉不质疑沈聿拍下这张照片的那一刻的爱意。可沈聿并不爱她,他爱的是记忆里的那个爱着他的周书玉。
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被篡改,将当初周书玉身上的缺点美化,他会忘记那个周书玉所有的不好,只记得她看向他时那双亮晶晶的,充满崇拜与爱慕的眼睛。
在沈聿的世界里,人人都巴不得往他跟前挤,只有一个周书玉,一个曾臣服于他又背叛逃离的周书玉。他从出生就顺风顺水,头一次尝到在感情里求之不得的滋味,恐怕也难分清自己是不甘还是真的想要她回到自己身边。
周书玉只觉得沈聿可悲,他生性傲慢,自以为聪明绝顶滴水不露,到头来却连爱与执念都混淆。
至于她对沈聿的感情,用爱或不爱来概括都过于笼统。他是带她见识风月的领路人,也是教会她斩断痴情的刽子手。
唯一能确定的是她不恨沈聿。
所以周书玉与沈聿的关系很简单,周嘉晴的存在让她注定无法于他解绑,至于其他的就是饮食男女互取所需,只交流身体不发展感情。
这听起来是那么的自信,毕竟身体与心灵很难分的一清二楚。但那又怎么样呢,沈聿人帅活好,手指和舌头都很灵活,而且身体干净并定期给她发体检报告。
人活着就该及时行乐,白送到眼前的大餐吃多了只会营养均衡。吃腻了换掉就好。
书玉垂下眼眸,将照片保存进相册,唇角若有似无的勾起一点,回复一句多谢。
停在路边许久的商务车终于再次发动,很快驶离人来人往的街道。
坐在副驾驶的助理侧过脸来,微低着视线向沈聿汇报工作事宜,余光瞥见自家老板在后排闭目养神,助理停下声音,在心中翻了个白眼,所有不知疲惫的总裁,都不过是在私下默默补觉罢了。
一抬头对上那双深邃的眼睛,助理下意识地挂上社畜招牌微笑,“沈总,这些就是今天的日程。”
再帅的脸看多了也腻,更何况是上司。虽然沈聿开的工资很高,但是他这人确实变态,简直就是个专为工作而生的机器人。
沈聿一共有三个助理,一位在休产假,另一位被派往国外出差半年,而拿着iPad的这位才从行政部门转过来几个月,已经深刻领略到了这位年轻的话事人杀伐果断的工作风格——
只要他决定的,就算是在南极上种满花菖蒲,那明天那片极寒之地上就必须冒出绿芽。
为什么是花菖蒲?
第一助理同他交接工作时,教他的第一件事就是每月订一束花菖蒲。挺着大肚子的女人郑重重复三次:“花菖蒲,每月十五号,送给周书玉。”
“周书玉